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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
[发布时间2021年9月19日]

昆山市实验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

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“中小学生作业管理、睡眠管理、手机管理、读物管理、体质健康管理”(以下简称“五项管理”)工作通知精神,切实加强小学生手机管理,预防小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,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〔2021〕3号)精神,结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就我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:

一、严禁学生携带手机(含电话手表)以及手机附属设备(充电器、充电宝、耳机等)入校。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。MP3、MP4、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同于手机对待。

二、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,须经家长同意,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,学校德育处同意后方可带入校园,并及时交至班主任处统一保管,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教室。

三、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,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,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德育处进行处理,同时第一时间和家长联系沟通。

四、学校德育处以组织各种形式宣传,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,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。以班级为单位,通过观看视频、交流讨论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合理使用手机的重要性,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。

五、学校组织做好家校沟通。以《告家长书》等形式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家长,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,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,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手机使用检查,对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学生,及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学生,对于反复教育后多次无故把手机带入校园的学生,取消评优资格。

六、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,每个班级必须保持一种以上的沟通渠道,例如微信群、QQ群等,保证家校之间沟通顺畅。学校传达室设立学生对外联系电话。东校区为:57552142,西小区为:36921705。

七、德育处、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,让学生认清利弊,切实解决思想症结,明确学校在教学区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意义。同时,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,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。

八、在家庭中,提倡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,非学习目的的,每日不超过20分钟;以学习为目的的,也要控制在40分钟之内。家长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,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

九、本规定由昆山市实验小学各校区负责解释。

2021年3月